关于做好2022年度研究生阶段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研究生阶段港澳及华侨学生

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同学

根据《关于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2号),为贯彻执行央对港澳、台工作方针,面向在内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专科生,设立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现开展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如下:

评选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侨研究生。所获荣誉、奖学金、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学生活动、社会实践,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填写自进入东南大学研究生阶段学习以来情况;一年级新生填写2022年1月至今的情况。

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奖项类别、等级、名额和奖励金额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三等奖学金1名,奖励金额5000元/生·年。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二等奖学金1名,奖励金额7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三等奖学金2名,奖励金额5000元/生·年;博士研究生三等奖学金1名,奖励金额7000元/生·年。

四、评选程序及申报材料

1.学生申请: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申请表》(附件3、4,其中奖学金等级先不填,详见表后的填写说明。申请表可打印,“申请人签名”部分手写。另外,请研究生提供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本次评审材料需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务必仔细填写。

2.院系审核推荐: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考察推荐,相关材料请于于105下午5点前报送至建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前工院515,《推荐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件1、2电子版发送徐老师175970699@qq.com

3.学校组织评选:研究生院汇总材料、组织评选并公示拟推荐结果。

五、其他

1.对于获奖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1) 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 违反校规、校纪。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老师 83795761
附件1: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研究生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研究生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4: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建筑学院学办

2022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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