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东大设计院”奖励基金捐赠协议,现就2019年“东大设计院”游学奖学金申报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三、四年级品学兼优的在读本科生。可以按组为单位申请,名额为2-4人(组)。
二、奖学金奖励标准
国内(含港澳台)游学奖不超过10000元/人(组);
国外游学奖不超过20000元/人(组)。
注:以两人或两人以上为组申请的,将以组为单位给予资助,所获得奖学金金额由组内学生均分。
三、申请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
四、报名方式及评选程序
1.申请者于2019年3月25日17:00前提交申请表(附件1)、建筑旅行实践计划书到院学生办公室(中大院110)。
计划书要求关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具体问题,明确游学主题,针对具体主题进行游学策划,计划书包括但不局限于主题阐述、游学目标、行程安排、预期成果和所获资助额度的预算清单部分。
2. 根据《东南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及《建筑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条例》,由建筑学院和建筑设计院组成评审专家组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告知基金会,基金会向获奖者发放第一批奖学金,额度为奖学金总额的半数;
3.获奖者完成游学后需提交成果汇总材料,由建筑学院与建筑设计院评审专家组审定,审定合格后,获得另外半数的奖学金。成果版权归建筑设计院、建筑学院和学生共同所有。
五、其他事项:
1.获得资助的学生必须于2019年内完成旅行游学计划,游学不应占用正常的在校教学时间。
2.原则上此次旅行游学实践需申报学校寒暑假社会实践,如实践成果丰硕将额外获得部分奖励。
3.获奖者需与家长做好沟通,自行负责完成游学目标所需经费除奖学金资助外不足的部分。游学期间自行负责外出安全,必须使用一部分奖学金购买保险。
4.获得本游学奖资助的学生同一年度不得接受其他同类旅行基金的资助(包括校内和校外)。
5.本游学奖优先级高于本学期校教育基金会其他奖学金,获得的同学本学期将不参与校教育基金会其他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本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校教育基金会其他奖学金的同学,如果获得本次游学奖学金,将不再参加下一学年奖学金的评选。
6.由“东大设计院”奖励基金资助获得的成果,将作为学生申请东大建筑设计院实习、工作的重要参考。
7.奖学金纸质申请材料包括:《“东大设计院”游学奖学金申请表》,建筑旅行计划书,均为一式两份。
建筑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