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协议要求,坚朗奖学金、助学金启动评审,具体如下:

一、名额与金额:

奖学金:奖励建筑学院的优秀本科生10名,3000元/人。

助学金:资助2名经济特困的学生,5000元/人。

二、奖励及资助范围

奖励范围: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在读三、四年级本科生。

资助范围: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的在读本科生。

本学年内凡取得过奖学金(包括国奖,校长奖,GOA、GAD、联创国际旅行奖等)的同学将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但可以申请助学金。本学期已获得奖学金的同学不在此申请范围内。本学年内有通报批评以上者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

三、奖励及资助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品行端正;

热爱所学专业,涉猎广泛知识全面,学习勤奋;

具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善于理论联系实际;

按要求阅读《坚朗奖/助学金简介》,并认真填写公司提供的申请表(后续提供);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上年度2个学期主课成绩总评为优良;

除满足上述1—4条外,申请特困助学金还需上年度2个学期主课成绩总评为中,且有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

四、其他

学生申请前需在学工系统核对个人信息,特别是手机号和电子邮箱等通讯信息,如有问题,及时更正,否则会造成申请无效。请申请者务必认真对待本次申请,认真填写网上申请内容,不得过于简单和抄袭,否则申请无效。

所有申请学生请通过学工系统申请,最终结果以通过学工系统为准,学工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建筑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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