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及安排,为做好本年度建筑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及《建筑学院奖学金评定规则》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1、系统申请时间:915——92724:00,以申请系统时间为准,过时视为放弃;电子申请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等,文件命名为国励志-学号-姓名)于926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学办邮箱seuarchxb@163.com

2、申请学生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申请,以申请系统时间为准(过时视为放弃)

3、本次评审因部分奖项名额调整,将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将于927日下午14:30中大院209进行,答辩时间每人不得超过3分钟,可就学术科研、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展示,请所有候选人提前二十分钟到场、准备答辩PPT,欢迎感兴趣的同学参与旁听。

三、申请主要条件:

1)、奖励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须为校方2022-2023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生活俭朴,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无首修不及格)。

四、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我院名额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18

2《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请参考。


附件2.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附件1. 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附件4. 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xls


建筑学院学办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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