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陈泽皓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全体师生:

2024年11月15日,本科二年级学生陈泽皓在“院宅建筑设计课题答辩中,以不当命名、采用不当方式介绍方案其答辩视频在网络上传播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四十一条,该生未能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鉴于陈泽皓同学已清醒认识到在课题答辩中不当命名不当方式介绍方案的错误和危害,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给予该生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学校始终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和校园文明建设,此类事件的发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陈泽皓同学的行为虽属个人行为但所造成的后果却涉及整个学校的形象与风气。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强化学术规范和道德教育,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希望全体同学能够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和学术氛围。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20241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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