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核对各个院系的续保名单。要求如下:
1:认真核对名单,毕业生不续保请在名单备注里注明毕业不续保,续保的同学不要做任何注明,不是毕业生不续保的同学请填写自愿不参保申请书,院系签字盖章(自愿不参保申请书附后)
2:低保的同学请提供相关证明,证明为13年度经过当地民政部门年审过的低保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的低保证明。
3:不在续保名单里的同学如果想参保,请于9月初下学期开学后统一申报,和14年秋季新生一起办理参保。
时间截止:5月15号前,交至中大院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