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10.20-10.25,如有异议,请与学办联系,公示名单如下:
一等助学金(11名):
徐庆南、欧彩琴、郑剑、张元、郑正航、曹明宇、郑天乐、袁泉、施旗、王丹妮、黄浪浪。
二等助学金(34名):
王旋、鲁明轩、许涛、李梦柯、严书楠、王嘉帅、项年、方志华、程俊杰、应媛、王芳、华玥、刘滨钰、陈富强、崔吉吕、徐龙奇、张健康、徐懿德、王怡鹤、张政承、许浩、莫军强、袁世举、刘精蓉、魏琦、董博文、丁小雨、祖丰楠、唐蓉、肖玉玲、闫江东、胥孝舟、王远、张颖
三等助学金(11名):
刘子煜、谢贤彬、艾则木江•艾尔肯、马驰、沈祎、黄博浩、张杰、任怡文、施剑波、刘碧玉、徐武剑
请以上同学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于10月21日17:00前交至学办(中大院110)。
填表说明: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表格请勿改动格式,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2.“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和“上一学年有无不及格科目”一栏大一新生统一填“无”;
3.家庭户口一栏,请打印出来统一用签字笔勾选(不能删除其中一个)。
建筑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4-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