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截至4月15号)

2015年度的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今年的奖学金、助学金的申报与评审,仍采取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初审并推荐,研究生院审定报教育基金会备案的办法,一名学生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具体奖项请各学院见研究生培养信息系统。评审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全体研究生与导师监督。


1、请于4月15日前将申请书(网上可下载)和证明材料交中大院110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徐老师处,过期视作弃权处理,不再接受申请。
2、请院系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在学生服务系统,网上申请,院系评选推荐在网上审核提交。
3、个人小结控制
在500字以内。
4、根据审计要求,获奖、受助学生必须附准确的电话号码以备核查,所以提醒学生培养信息系统中的手机号必须准确无误。
5、奖学金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上需写明这一学年中的学习、科研、论文发表、获奖等情况,并附上成绩单、获奖证明、论文复印件等

6、上一学年获得过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本学年不考虑,个别在本学年有特别突出的科研、论文发表表现的学生可考虑再次评选。

7、奖学金以规格化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规格化成绩低于80分的原则上不予考虑。奖学金名额分配以奖学金设立单位的要求为原则,考虑各二级学科的人数,综合分配。硕士毕业生(2012级学术硕士和2013级专业硕士)和博士三年级学生及超过学制的学生不参加评选。

8、奖学金评定中适当向积极参加研究生各项活动的学生和优秀班干倾斜。

9、“苏交科奖学金” 1:1.5差额评审,

10、 每人仅限申请1项,多则视为无效申请。学院会根据申请情况调剂,择优选拔  

11、以上名额包含建研所,请建研所学生提交申请表至林挺老师处。

12、学生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而联创旅游奖属于教育基金会下设奖项。故同一学年,联创奖和企业奖不可同时获得,请申请联创奖的同学酌情考虑。

13、申请材料最终以纸质材料为准,只在网上申请,而没有提供纸质材料的无效。

14、上学年获得GOA、GAD同学,本学年不能申请奖学金。 

奖学金申请表140401.doc

助学金申请表1404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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