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5-2016学年校长奖学金申请工作开始,基本条件如下:
1、获得2015-2016学年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本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5;
3、在2015-2016学年中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学生会部长及以上,或校级以上竞赛获奖者;
具体申请条件可参看大学生手册。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9月29日前向学办递交纸质申请书(手写,主要写明本学年取得的成绩等,无固定格式)。
建筑学院教务办公室
建筑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