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教育基金会春季奖助学金评选通知

我校2017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根据《东南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及《建筑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条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17年我院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原则上一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评选重要依据为:绩点排名(15-16-3,16-17-1,16-17-2三个学期已有成绩)和学生工作情况等。

二、评选程序

1、名额及评选要求请见附件;

2、申请人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3、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定,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并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4、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评选时间安排

学生学工系统申请时间为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1日24:00,学院需预留时间进行调剂,请大家按时申请,过时视作放弃。提醒:最终打印出报名表格是报名成功的重要标志,是否报名成功以学工系统时间为准。

四、几点说明

1、本学年内凡取得过奖学金(包括国奖,校长奖)或上学年获得联创国际旅行奖、GAD旅行奖(不含实习)的同学将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但可以申请助学金。

2、奖学金和助学金不兼得,助学金申请对象必须为学校认定的贫困生。

3、本学年内有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

4、 学生申请前需在学工系统核对个人信息,特别是手机号和电子邮箱等通讯信息,如有问题,及时更正,否则会造成申请无效。

5、原则上本次奖学金评选对象仅限15级、14级、13级、12级学生。

6、学生在网上申请时只能选择1项奖项,否则视作未申请。学院将根据奖学金具体要求调剂。

7、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程泰宁奖励基金获得者必须有志愿,不做调剂,申请者如有国际或国内设计竞赛获奖证书,请于4月11日17:00前交学办原件及复印件。坚朗奖助学金申请需按要求阅读《坚朗奖/助学金简介》,并认真填写公司提供的申请表(后续提供);

8、请申请者务必认真对待本次申请,认真填写网上申请内容,不得过于简单和抄袭,否则申请无效。

 

建筑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附件:

类别

奖助学金名称

奖励金额(元)

其他要求

名额

奖学金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程泰宁奖励基金

5000

建筑学专业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10

奖学金

和昌集团奖学金

5000

建筑学专业四、五年级本科生

4

奖学金

坚朗奖学金

3000

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三、四年级本科生

10

奖学金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3500

三、四年级本科生

3

奖学金

广东省东南大学校友会奖助学基金

3500

广东籍学生

2

奖学金

会丰奖助学金

5000


1

奖学金

中南助学圆梦奖学金(一等)

10000


1

奖学金

中南助学圆梦奖学金(三等)

3000


2

奖学金

朱庆庥奖助学金

3000


1

奖学金

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东南大学奖助学金A级

8000

安徽籍

1

奖学金

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东南大学奖助学金B级

4000

安徽籍

2

助学金

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东南大学贫困生助学金C级

3000

安徽籍贫困生

1

助学金

许尚龙光彩事业贫困学生奖助学金

2000


1

助学金

坚朗助学金

5000

建筑学或城市规划专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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