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19年度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实际需求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南华大学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专业、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

南华大学2019年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序号

岗位类别

单位名称

系(科);教研室;实验中心

需求数量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其他

教师岗位

小计

1

A1

建筑学院

建筑学系

2

1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建筑学类

第一学历要求建筑学专业,且本、硕均毕业于高水平大学(原“985”“211”高校)

2

A2

设计基础教研室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美术学;设计学类

第一学历要求绘画专业

3

A3

城乡规划系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城乡规划学;建筑学类(城市规划与设计方向)

第一学历要求城乡规划或城市规划专业,且本、硕均毕业于高水平大学(原“985”“211”高校)

4

  

  

建筑学系、城乡规划系、风景园林系

  

5

  

研究

/

建筑学类;城乡规

划学;风景园林学;地理学类;土木工程类;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植物学;生态学.

  

注:

1、年龄计算,硕士年龄30岁以下(即19891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35岁以下(即198411日以后出生);有高级职称的博士年龄可放宽到40岁以下(即197911日以后出生);

2、所有应聘者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以上。

3、招聘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nrst.gov.cn)、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sc.edu.cn/index.htm)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922- 228

现场报名:2019220- 22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603办公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或南华大学网站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连同个人简介、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人事科报名。应聘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到15100025@usc.edu.cn,邮件标题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如:A1+张三+计算数学+北京大学。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其中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9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

(四)硕士层次考试,博士直接应聘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附件1A类岗位

招聘采取笔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及专业基础知识。

试教: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由自我介绍、讲课和回答问题组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职业发展潜力等。试教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试教不合格不进入体检程序。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程序。

2)应聘附件1B类岗位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计算机知识和公文写作)。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由自我介绍、试讲和回答问题组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不合格不进入体检程序。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程序。

3、考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南华大学官网和电话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党委会通过后上报省人社厅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官网公示。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联系人:蒋老师、熊老师

联系电话:0734-8281285

报名地址:南华大学红湘校区西苑办公楼六楼603

监督电话:0734-8281591(南华大学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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