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及安排,为做好本年度建筑学院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及《建筑学院奖学金评定规则》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1、系统申请时间:9月9日——9月19日24:00,以申请系统时间为准,过时视为放弃;电子申请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等,文件命名为“国奖(校奖)-学号-姓名”)于9月19日24点学办邮箱seuarchxb@163.com。
2、申请学生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进行申请,以申请系统时间为准(过时视为放弃)。
3、本次评审因部分奖项名额调整,将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将于9月21日下午3点30前工院200进行,答辩时间每人不得超过4分钟,可就学术科研、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展示,请所有候选人提前十分钟到场、准备答辩PPT,欢迎感兴趣的同学参与旁听。
三、申请主要条件:
1、 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根据学院奖学金评审规定,曾经获得此项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暂不予以考虑)。
(2)、符合校三好学生条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且无首修不及格),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破格申请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在10%——30%之间,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具体标准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特等奖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学生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或获得国家专利,必须为发明专利且已被正式授权,学生本人必须为第一授权人。(须通过专家鉴定);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须通过艺术指导中心专家鉴定);
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2、 校长奖学金
(1)、获得2021-2022学年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本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5;
(3)、在2021-2022学年中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获得校级以上竞赛奖项或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表现优秀;
(4)、破格申请条件:
本年度内各门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0(含)-3.5之间,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破格申请校长奖学金。具体标准可参考国家奖学金破格申请条件。
四、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8000元,校长奖学金8000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原则上不破格,有符合破格等特殊奖项者请将相关证明提交学办;
2、 我院名额分配:国家奖学金11,校长奖学金8;
3、 《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见附件,请参考。
附件6: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pdf附件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pdf附件4: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docx附件2: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doc附件5: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