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心理分中心》工作条例

为全面推进江苏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加强组织管理、经费和条件保障和队伍建设,推进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协同协作、同向同行的全员、全过程心理育人合力。根据东南大学《2022年关于加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网格化”推进指导说明》的具体要求,特制定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心理分中心》工作条例:

一、工作目标

    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受益面不断扩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心理健康素质普遍提升。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预防、识别、干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关注及时、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心理危机得到有效干预。

二、队伍建设

组建心理辅导员和兼职教师为补充、以心理委员和朋辈志愿者为桥梁纽带的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学院心理分中心主任由院系副书记担任,并制定专门具有专业资质的老师担任学院心理辅导员;学生线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班主任、班指导、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委员等都纳入学院分中心工作队伍。

三、工作内容

学院心理分中心负责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的开展,这也是对学院工作评价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

1、积极组织、参与学校各级部门组织的心理相关的专业培训和能力提升,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

2、介绍学校的心理咨询资源。通过各种途径向全同学介绍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所在位置、预约方式(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可接受的心理咨询事项等。

3、及时发现学院同学心理困惑为早期干预奠定良好的基础。

4、积极干预学院同学心理问题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转介。

5、积极组织、承办院系内外、校内外的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活动。

6、学院心理分中心主任、心理辅导员负责组织专门、专业队伍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各项工作(教学、咨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相关的教育和项目研究工作以及危机干预等工作)

四、工作方法

学院心理分中心每年制定工作计划、设定全年工作目标。在推动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同时,适时联系相应学院协同开展联动工作,起到“分流管理、本院服务、院间协调、问题指导”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系统优化作用,将学生生活学习适应、成长发展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加以有效地化解,并在及时发现严重心理障碍和危机状态时迅捷地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专职老师反馈和并行处理,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校-院”、“医-校”和“家-校”联动效能。

学院心理分中心创新宣传活动形式,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教育活动。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有益身心的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积极营造自助助人的成长氛围。结合体育、美育课程和文体活动,探索浸润式、互助式等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利用专业特色,探索哲学疗法、文学疗法、园艺疗法、音乐疗法等一批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品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影视、动漫等多种传播媒介,灵活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突出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满足学生自我成长的心理需要,重视发挥班集体建设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支持功能,指导各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家校育人合力,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以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学生,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

五、工作效果

学院心委、心协队伍建设方面:指导学生心理组织的队伍建设、专业提升方面效果显著,在学生自我提升与自我教育教育方面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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