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毕业研究生: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校发〔2022〕110号)规定,现开展2023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2023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参评研究生应于2023年6月底前毕业并获得学位。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2023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10%。我院推荐名额为15人。
二、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审美情趣,热爱学校,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2.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内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3.学习成绩优良,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在“良好”及以上(即80分及以上)。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讲究卫生,宿舍干净整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6.在校期间获得过“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其他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7.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优先推荐:
(1)积极应征入伍;
(2)前往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乡村振兴一线就业;
(3)前往重点行业(领域)、新兴行业(领域)或国际组织就业;
(4)投身创新创业。。
三、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研究生班级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水平、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就业去向等方面综合考量,提出拟推荐人选(各班级可以采取线上汇报或者将个人综合表现发布到班级群,二者选其一,而后班级方可民主评议);
2.学院考察评审: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评审细则组织初评,择优评选,确定拟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并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评选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终评。
3.学校审定表彰:研究生院审核各院系拟评定人员信息,汇总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评比注意事项
1.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6月8日中午17:00前,拟申报的同学将相关材料《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附件1,双面打印)、《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汇总表顺序排好,并标记出重点信息),提交至各班班长处,由班长根据材料组织班级民主评议。
6月9中午17:00点前,各班长将推荐名单报送学院审定(提交至前工院519办公室),学院再组织召开评审会,择优公示并报送研究生院。
联系人:徐宏武,联系电话:83795761。
建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