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8、同一学年内,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名额及申请方式

1、我院名额:一等8人(4300/人),二等22人(3700/人),三等42人(2900/人)。

2、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东南大学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位)、预科学生,且在2023-2024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或相对困难学生(包括因疫情灾情导致收入受影响、农村户籍和已脱贫但脱贫不牢固的家庭等,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服兵役学生不参与本次国家助学金评选,之后会获得专门的国家助学金。

3系统申请通过东南大学校园信息门户(my.seu.edu.cn网上办事大厅奖惩服务助学金进行申请,申请时间即日-1020日晚24:00

电子材料附件4:东南大学2023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1020日晚24:00前发送学办邮箱seuarchxb@163.com

纸质材料附件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请参考申请范本)和东南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1023日中午11:00前提交至中大院110过时视为放弃

4、原则上国家助学金等级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等级进行申请,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助学金的同学资助情况酌情调整。

 

附件1.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pdf附件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附件4.东南大学2023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申请范本.doc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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