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相关要求,结合《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符合校三好学生条件;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1、系统申请时间:10月31日——11月02日,以申请系统时间为准,过时视为放弃;电子申请材料(答辩ppt文件,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第二批),成绩单(4.8绩点))等,所有文件命名为“国奖-学号-姓名”)于11月02日中午12:00学办邮箱seuarchxb@163.com;。
2、申请学生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进行申请,以申请系统时间为准(过时视为放弃)。
3、本次评审因部分奖项名额调整,将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将于11月04日中午12:00中大院209进行,答辩时间每人不得超过3分钟,可就学术科研、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展示,请所有国奖、校奖申请同学候选人提前十分钟到场(国励志申请同学提交材料不答辩),欢迎感兴趣的同学参与旁听。
三、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10000元(第一批公示的名单按此金额执行 )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不破格,有符合破格等特殊奖项者请将相关证明提交学办;
2、我院名额分配:国家奖学金10;
3、《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见附件,请参考。
4、校长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2023-2024学年校长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仍可继续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2日12:00,如果有前期答辩过的同学优先递补,学院将于近期统一评审公示。申报材料与<建筑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一致
详见( https://arch.seu.edu.cn/2024/0918/c42153a503193/page.htm)。
5、 2024年有通过院内公示的校长奖学金、国励志奖学金人选,如同时满足国奖申报条件,可按要求提交材料,参评国奖(第二批),如未获选,则维持原奖项不变。第一轮提交过材料且参加过统一答辩的同学(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需要再次提交材料和参加答辩。参加过国奖奖学金答辩的同学则不需要提交材料和参加答辩。
6、2024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季奖助学金:提交材料截止时间调整至11月02日中午12:00。申报流程详见《建筑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s://arch.seu.edu.cn/2024/1012/c42153a506249/page.htm)
7、附件: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申请审批表.xlsx附件2.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pdf附件3: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pdf附件4: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2023-2024学年).doc附件5. 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3.doc附件6.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附件7. 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xls附件8:2024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季奖助学金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