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依据校教育基金会设置的奖励要求,为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建筑学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基本条件、参考因素、奖励标准
1、申请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完成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
(3)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5)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6)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研究生的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申请意愿,综合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因素,确定的获奖类别和等级,本次评选范围在《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正常学习年限内(博士生3-4年,硕士生2-3年)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的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为主,不含委培、定向研究生,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3、奖励名额及标准:(建筑学院新增2个名额)如下:
项目名称 | 奖励金额(单位:元) | 奖励人数 | 奖励要求 |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 10000 | 2 | 1、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二年级、三年级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异,并在各自专业中学习成绩排名在前30%; 4、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和社会活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5、在学科领域研究或在综合性实验课程设计中有创新或合理化建议,并得到好评; 6、具有6个月及以上的海外交流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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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程序
1、学院成立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老师、学生代表等,负责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的细则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学院纪检小组负责全程监督;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三、报名方式、时间安排及评选原则
1、奖学金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双面打印),申请书上需写明这一学年中的学习、科研、论文发表、获奖等情况,并附上获奖证明、论文复印件(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和正文的第一页)等。院系公示确定拟推荐人选后,学生再登陆系统提交申请。
2、申请材料的提交及对应截止时间如下,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6:00-17:00,逾期不候。
(1)纸质材料: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16:00-17:00将所有申请材料使用透明文件夹装在一起,并在透明文件夹上注明奖项-硕/博-专业(建筑设计/建筑技术/建筑历史/规划/景观)(无锡方向请单独注明)-年级-姓名,交至前工院519办公室。
——《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
——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电子材料:请于2024年11月24日晚24:00前将以下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到seuarch_graduates@163.com(命名方式为:教育基金会奖-学号-姓名)。
——《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
——证明材料文件夹: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请将同一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并对照附件2汇总表中的成果序号进行命名;证明规格化成绩的材料以jpg形式同样放在文件夹内(具体参照附件3)。
3、奖学金以规格化成绩、科研成果和学生工作为主要依据:
(1) 硕士生二年级、三年级学生规格化成绩高于80分的方可获得奖学金申请资格,主要参考上学年的科研、论文、获奖情况评定奖学金;按照规格化成绩和奖励加分(附件4)加权计算的方法进行排序,其中规格化成绩占30%,科研奖励加分占50%,学生干部奖励加分占20%。
(2) 博士生参考规格化成绩,参考上学年科研、发表论文、获奖情况评定奖学金;按照规格化成绩和奖励加分(附件4)加权计算的方法进行排序,其中规格化成绩占20%,科研奖励加分占60%,学生干部奖励加分占20%。
(3) 论文见刊且刊物出版时间、科研项目结项、竞赛获奖证书等时间应为2024年10月10日之前,已用于申报过同类型奖学金的成果不可再次使用。
(4) 委培、定向、休学的学生不参加评选。
4、奖学金名额分配以奖学金设立单位的要求为原则,考虑各二级学科的总人数和申报人数,综合分配。各学科如无符合参评条件或无自愿申请的研究生,名额将转至其他学科。
5、研究生在读期间已获国家奖学金和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同学,原则上本次不再考虑。
6、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定中适当向积极参加学院重大活动中的志愿者和优秀学生干部倾斜,学生干部任职加分总分原则上不设上限。
7、一般情况下,每位导师只有一名学生可获得本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
8、每人仅限申请1 项,否则视为无效申请,学院会根据申报情况调剂。
9、10月10日批次已经提交2024秋季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的同学,无需再次提交材料。为了保证公平公正,上次获得合为奖学金、郑格如二等奖学金同学,若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奖学金额度调整,参与新的一轮评审。
附件1.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电子材料附件示例(命名方式:教育基金会奖-硕博-专业-年级-学号-姓名).zip
附件4.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奖励加分办法(2024修订版).pdf
附件5.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加分一览表(2024修订版).pdf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2024-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