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流工作组
组 长:宋亚程
副组长:张豪裕
成 员:朱 雷 陈晓东 成玉宁 蔡凯臻 殷 铭 徐 宁 王艺璇
秘 书:严 钰
二、分流计划与分流时间
分流时间:建筑学院2024级新生按建筑类(不分专业)进行招生。新生入学后,在大一春季学期结束前进行分流。
1.分流原则
按专业志愿。
2.分流方法
(1)分流对象。2024级全体新生依据个人志愿分流后进入专业方向学习。2024级转系转专业学生、往届继续留在大一学习的学生,不参加分流,依据学校政策规定的专业方向入学或继续学习。
(2)分流志愿。学生根据对各专业的了解和个人志趣选择专业方向,填写分流志愿。
3.分流程序
(1)春季学期学院组织宣传动员,向全体学生宣讲分流办法,解释相关规定,明确各时间节点及具体要求。
(2)春季学期末,组织学生在大类分流系统填报志愿。志愿一经填报提交,不得修改。未按时填报提交志愿或不按要求填报的学生视同服从统一调剂。
(3)专业分流录取:按照“按专业志愿”分流原则,依据学生填报的志愿进行分流,学生进入其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学习。
(4)春季学期结束前,学院公示分流名单并上报教务处。
4. 其他
如学校有新的文件与本办法具体条款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学院调整本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