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 0813 一级学科名称:建筑学)
一、学科简介 |
创立于1927年的东南大学建筑学学科,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其发展持续引领中国高等建筑教育,并具较大国际影响。目前,建筑学科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该学科拥有3名院士、2名长江学者、1名国家杰青、一个国家级教学团队、二门国家精品课程,以及CAAD国家专业实验室、UNESCO的GIS亚太培训中心和VR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站,是东南大学“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还是全国高等院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历届的主任挂靠单位。建筑学学科在传承历史的基础上,追踪前沿,交叉融合,开拓创新。专业架构完整前瞻、特色鲜明,秉承研究和教学的传统优势,在绿色建筑和数字建筑等领域取得突破;强调在国际化视野下建构东方建筑独特的设计理论和方法;强调本土文化与建筑创作内在联系的研究与实践;同时继续开拓绿色城市设计和城市物质空间形态数字控制及优化等前沿领域。 建筑历史与理论和遗产保护是我国第一批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从1950年代开始就在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刘敦桢教授的领导下成立了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室,1970年代后期在国内最早设置硕士、博士授予点。1980年代以后,在潘谷西、郭湖生、刘先觉教授领导下,历史与理论教学和研究获得了丰硕成果并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和国际影响力,是建筑历史与理论方向的国家重点学科。21世纪后为改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人才培养相对落后局面,依托建筑历史与理论的重点学科,通过学科交叉,新设置建筑遗产保护方向。目前本学科研究领域稳定为中国建筑史及其理论、东方建筑史及其理论、西方建筑史及其理论和建筑遗产保护四个方向,具有一支治学严谨、训练有素的学术队伍。学科迄今承担了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各部委委托项目,中外合作项目,以及有关单位横向委托研究项目等。已出版专著数十本,发表论文数百篇,曾先后获得过国家科学大会奖,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二等奖,建设部科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等多项。本学科建设近年来体现了对前沿性、开拓性、根源性课题的探讨以及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性与融贯性的特色。 建筑技术与科学是建筑学的二级学科,涵盖建筑构造、建筑物理、建筑设备、建筑结构、建筑防火与安全、建筑遗产保护技术等专业方向。东南大学建筑学创始人杨廷宝、刘敦桢、童寯等都非常重视建筑工程中的技术问题,积极探索建筑技术和设计的关联性。东南大学建筑技术学科自上世纪30年代刘敦桢、张镛森等老一辈学者研究我国古建筑和近现代建筑中的建筑技术以来,已有了很大发展,建筑技术学科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拓展。为适应时代需求和建筑学科发展需求,东南大学建筑技术学科研究方向主要包括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性能、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现代建造、工业化设计以及既有建筑保护与更新等方面。近年来,建筑技术学科编写出版了多本建筑技术方面的国家级重点教材,并承担多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部、省级科研项目的研究,研究成果多次获奖。 |
二、培养目标 |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实事求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合作精神。培养宽口径学术、技术骨干与学术、技术带头人,掌握坚实宽广的建筑学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全面的二级学科的专业知识,具备在某一研究方向的开拓创新能力。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
三、研究方向 |
(一)建筑设计与理论(含城市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创作与文化) (1)东方建筑理论与方法 (2)建筑设计与理论 (3)室内设计及其理论 (4)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5)建筑创作与文化 (二)建筑历史与理论和遗产保护 (1)中国建筑史及其理论 (2)东方建筑史及其理论 (3)西方建筑史及其理论 (4)建筑遗产保护 (三)建筑技术与科学 (1)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设计 (2)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与可再生能源技术 (3)现代建造技术与工业化设计 (4)既有建筑保护、改造与再利用 (5)城市环境与建筑性能理论与设计 |
四、培养年限 |
博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3—4年,最长可延至6年。 |
五、学位论文 |
文献阅读 在论文选题及研究方向范围内至少阅读文献50篇,其中外文文献20篇,完成1篇综述(建筑历史与理论和遗产保护为2篇)。 论文撰写 除符合学校规定外,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要求观点鲜明、概念清晰、立论正确、考据充分、论述严谨,且层次分明、文笔简洁流畅、图表清楚、注释标注等符合学术规范。 论文学术水平 博士论文应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要求达到:具有明显的创新性,部分研究内容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具有一定涵盖面。学位论文的研究结果应有新发现、新见解,对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
六、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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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要求博士生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年内完成所有课程至少13学分,其中学位课至少8学分; 2.学位课程根据此表,非学位课程从“研究生课程目录”中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