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
(学科代码:0813)
学科简介
创立于1927年的东南大学建筑学学科,是中国现代建筑教育源起。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其发展持续引领中国高等建筑教育,并具较大国际影响。目前,建筑学科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下设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建筑技术科学等二级学科。该学科现为东南大学“985”和“211”重点建设学科以及江苏省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是全国高等院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历届主任挂靠单位。拥有院士3人、长江学者2人、国家杰青1人、博士生导师18人、硕士生导师59人,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门国家精品课程,以及城市与建筑遗产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大GIS中心、传统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研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建筑运算与应用等专业实验室。学科在传承东大历史的基础上,追踪前沿,交叉融合,开拓创新。除院士在国内城镇环境和建筑创作研究方面具有公认的学术引领地位,东大建筑学科的中青年学者在城市设计、城市建筑一体化、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遗产保护、建筑工业化、建筑运算与应用等专业方向成果卓著,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培养目标
掌握坚实宽广的建筑学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全面的二级学科的专业知识,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建筑技术科学等学科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通晓国际事务规则,密切学术前沿,具有创新性科研能力与专业技能,展现全面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的学术领袖人才。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研究方向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含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室内设计理论与方法、建筑运算与应用四个专业方向)
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
培养年限
一般为4-5年,最长可延至7年。
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见附表)
学位论文
文献阅读
在论文选题及研究方向范围内至少阅读文献50篇,其中外文文献20篇,完成1篇综述。
论文撰写
除符合学校规定外,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要求观点鲜明、概念清晰、立论正确、考据充分、论述严谨,且层次分明、文笔简洁流畅、图表清楚、注释标注等符合学术规范。
论文学术水平
博士论文应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要求达到:具有明显的创新性,部分研究内容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具有一定涵盖面。学位论文的研究结果应有新发现、新见解,对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围绕论文开展科研工作的时间不少于2年。
本学科申请博士学位前至少发表3篇符合《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标准(修订)》要求的学术论文。
学位授予
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学分,完成全部培养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需提前前往研究生院办理论文盲审相关手续,抽检合格方能参加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包含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参见学校标准)。
通过论文答辩后可提出学位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授予学位。
附表:
组 别 | 课程 编号 | 课程名称 | 开课 学期 | 学时 | 学分 | 授课 方式 | 考试 方式 | 备注 | |||
A 公 共 学 位 课 | B000201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春秋季 | 36 | 2 | 授课 | 笔试 | ||||
B000102 | 博士学位英语 | 春秋季 | 54 | 3 | 授课 | 笔试 | |||||
专业学位课 | B专业基础课 | S001202 | 现代建筑理论 | 春季 | 54 | 3 | 授课 | 笔试 | 各专业必修 | ||
S001222 | 文献阅读与论文写作 | 秋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S001324 | 建筑设计 | 秋季(一学年) | 54 | 3 | 授课研讨 | 考查 | S101101、S101107限建研所 | ||||
S101101 | 建筑设计(建研所) | 秋季 | 36 | 2 | 研讨 | 考查 | |||||
S101107 | 建筑设计专题研究(建研所) | 秋季 | 36 | 2 | 研讨 | 考查 | |||||
建筑设 计 及其理 论 | B001205 | 建筑哲学 | 春季 | 36 | 2 | 授课 | 笔试 | ||||
B001204 | 建筑设计研究 | 秋季 | 36 | 2 | 研讨 | 考查 | B101203限建研所 | ||||
B101203 | 建筑设计(建研所) | 秋季 | 36 | 2 | 面授讲课 | 考查 | |||||
建筑历 史 与理论及遗产保 护 | B001106 | 建筑史专题 | 秋季 | 54 | 3 | 授课研讨 | 考查 | 三选一 (秋季选课,春季结束给成绩) | |||
B001114 | 建筑理论研究 | 双年秋季 | 54 | 3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B001115 | 城乡建筑遗产保护研究(2016年开始) | 秋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建筑技术科学 | B001509 | 建筑工业化研究与实践 | 秋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至少选一门 | |||
B001505 | 绿色建筑设计与技术 | 春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C专业必修课 | 建筑设 计 及其理 论 | S001325 | 建筑设计理论 | 春季 | 36 | 2 | 授课 | 笔试 | |||
B001206 | 建筑设计专题研究II | 春季 | 36 | 2 | 研讨 | 考查 | B101206限建研所 | ||||
B101206 | 城市与建筑研究(建研所) | 秋季 | 36 | 2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建筑历 史 与理论及遗产保 护 | S001204 | 宋清营造法式 | 春季 | 54 | 3 | 授课 | 笔试 | 二选一 | |||
S001226 | 西方古典建筑专题 | 秋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B001117 | 专题研究Ⅱ | 秋季 | 36 | 2 | 研讨 | 考查 | 二选一 (秋季选课,春季结束给成绩) | ||||
B001116 | 专题设计Ⅱ | 秋季 | 54 | 3 | 研讨 | 考查 | |||||
建筑技术科学 | S001615 | 建筑技术发展史 | 春季 | 36 | 2 | 授课 | 考查 | ||||
B001502 | 城市物理环境与可持续发展(1) | 秋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至少选一门 | ||||
B001504 | 建筑结构体系与建筑形式 | 春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B001407 | 城市气象学 | 春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B00 | 零能耗建筑设计、建造与评价(2016新开) | 秋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D非学位限选课 | 前沿课程 | S001300 | 建筑设计理论前沿 | 春秋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各专业至少选一门 | ||
S001328 | 名师理论前沿系列 | 春秋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S001001 | 建筑历史前沿 | 春秋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S001002 | 建筑理论前沿 | 春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S001003 | 城市与建筑遗产保护前沿 | 春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S001614 | 建筑环境控制学前沿 | 春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建筑设 计 及其理 论 | S001304 | 现代城市设计方法 | 秋季 | 36 | 2 | 授课 | 笔试 | 二选一 | |||
S001327 | 数字技术与建筑学(1) | 秋季 | 36 | 2 | 授课 | 笔试 | |||||
建筑历 史 与理论及遗产保 护 | S001224 | 建筑评论 | 秋季 | 18 | 1 | 授课研讨 | 考查 | 三选一 | |||
S001225 | 建筑遗产保护学 | 秋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S001223 | 建筑历史研究方法 | 秋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S001219 | 古建筑鉴定与考察 | 春季加暑假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建筑技术科学 | S001615 | 设计与建造过程 | 秋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不少于2学分 | |||
S001605 | 建筑节能技术 | 春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S001608 | 建筑材料、构造和结构的生成与表现 | 秋季 | 36 | 2 | 授课研讨 | 考查 | |||||
S001612 | 建筑技术与环境设计专题研究 | 秋季 | 36 | 2 | 研讨 | 考查 | |||||
必 修 环 节 | 人文与科学素养系列讲座 | 至少8次,其中必须选听学风建设、法律、心理健康讲座至少1次。(留学生至少3次) | 1 | 考查 | |||||||
学术实践 | 在学期间须参与研究生课程教学至少1学期;或参与学校、学院或其他学术机构的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不少于2次;或参与学术媒体或出版物的编撰不少于1学期。 | 1 | 考查 | ||||||||
学术交流活动 | 须参加本学科领域的境外学术交流活动至少1次。 | 2 | 考查 | ||||||||
注:1. 建筑学专业直博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35学分。其中硕士专业学位课至少10学分,博士专业学位课至少5学分。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4学分。
2.建筑学专业直博生全部课程学分一般应在入学后的一年半时间内完成。
3.学位课程根据此表,非学位课程可在导师同意下,从“研究生课程目录”中选择。
4. 每生须至少选“前沿课程”1门,每门限选20-25人,学院将根据学生选修情况相应调剂,“名师理论前沿系列”需临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