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研工部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现我校先进党支部和优秀研究生党员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优秀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决定评选“十佳”研究生党支部、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一批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和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
同时,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在推进学院“双一流”建设中做出更大贡献。建筑学院党委组织开展建筑学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院级评选对象条件可具体参照建筑学院党委发文):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1、“十佳”研究生党支部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基层研究生党支部;
2、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在籍研究生正式党员(不含临时组织关系)。
3、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的评选对象为任期满一年的研究生党支部书记。
1、“十佳”研究生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党支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学习教育工作,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团结党员自主创新地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并且取得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如获各级“最佳党日活动”奖项;
(2)党支部书记由具有较强组织纪律性、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奉献的研究生担任,支委组织健全,支部成员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党支部在全体研究生党员中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支部成员在读研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
(3)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认真执行党支部考勤制度、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工作记录制度;
(4)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严格履行发展党员手续,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有计划,考察有记录;
(5)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关心支部成员的思想和生活状况。党支部在研究生中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能较好的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工作。
2、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共同奋斗,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想信念坚定;
(2)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奋发有为,争做先锋。积极参加支部活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热心服务集体和群众,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党员和群众中树立较高威信和良好的形象;
(3)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实践精神;
(4)认真参加院系组织的定期理论学习,若担任支部职务的研究生党员还需积极参加校级“不忘初心”大讲堂系列培训,积极组织、参与党建工作,在支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支部成员的一致认可。
3、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的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除满足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还需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积极参加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系列培训,并在支部成员中进行宣传学习;
(2)组织开展具有特色且有影响力的党日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3)充分发挥党委研工部与研究生党支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在研究生党支部联合中心工作或担任研究生党建助手,成绩突出。
4、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的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除满足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2)在当前学习阶段曾获得“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中有突出表现;
(4)师生高度认可。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二、评选数额及奖励办法
本次拟评选校级十佳研究生党支部10个,各院(系、所)党委/党总支推荐参评十佳党支部数为1-2个,若研究生党支部数不足10个,可推荐1个。
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由各院(系、所)党委/党总支推荐参评,推荐人数为1-2名,最终通过公开答辩遴选产生。
推荐参评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比例不超过所在院(系、所)在籍研究生正式党员总人数的5%,推荐参评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所在院(系、所)研究生支部数的10%。
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同一学年不可兼得;学校为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获奖记录归入本人档案。
三、评选程序
1、各院系研究生党支部参照东南大学党委组织部《新时代江苏高校三级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2021—2025年)》和本通知所列的评优条件,推荐本院系“十佳”党支部、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初步入选名单。
2、“十佳”研究生党支部、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的提名,可以采取党支部自主申报和院系党委/党总支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初步提名后,院系党委/党总支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和群众对拟申请的先进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测评。
3、各院系党委/党总支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听取各党支部关于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及先进党支部、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推选情况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本单位“十佳”研究生党支部、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的推荐名单,并在本院系公示无误后,通过申报系统填报评优材料(评选程序2中的测评结果需填写到推荐表中“所在院系党委意见”一栏中)。
3、学校成立评优工作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评优材料进行复审,拟定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获奖名单,经校内公示后最终确定;“十佳”研究生党支部、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需参加公开答辩,评选结果经校内公示后最终确定。
四、建筑学院推荐评选注意事项
1、对于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由学院党委结合上一年度党建工作成效统一推荐至学校,进行学校层面的评比。
2、对于其他个人类荣誉(校级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校级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院级优秀党务工作者、院级优秀共产党员),请以支部为单位整体推荐。所有被推荐人在院内评选阶段请统一填写“建筑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1)。推荐表主要事迹应高度凝练、后附个人详细事迹(具体要求见附件2)。个人申报材料提交支部后,应在支部内公示,并由各支部经评议后提交学院。
各支部常规推荐参评指标:正式党员数≥20的支部,拟推荐数不得超过4人;正式党员数<20的支部,拟推荐数不得超过3人。一般推荐对象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等次为“优秀”;若支部常规推荐名单中含有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等次非“优秀”,则需附详细推荐理由,且不超过1人。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支部可在常规推荐参评指标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人的推荐参评数:支部上一年度获得重要党建类荣誉(如校级研究生党日活动一等奖、校级党日活动一等奖及以上);支部上一年度承担学院重要党建任务、并工作卓有成效;支部成员担任党建助手。需注意,所有被推荐人均参加学院综合评选,差额评出最终学院推荐名单。
3、对于支部类荣誉(校级十佳研究生党支部、建筑学院先进党支部),有意申报支部请统一填写“建筑学院先进党支部申报表”(附件3),申报表主要事迹应高度凝练、后附支部详细事迹(具体要求见附件4)。
4.原则上不得参评上一年度获得的同一奖项。
五、时间节点
1、各支部于2023年4月5日前完成支部内推荐工作,并于4月5日上午10:00-12:00,以支部为单位将整体申报材料(含汇总表,见附件5)送至前工院519办公室;
2、学院党委将统一组织评审,于2023年4月12日前确定推荐报送评选表彰的名单。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2023年3月26日